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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成入党“硬杠杠”

    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必须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累积到一定次数或时间,才能发展成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新年伊始,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全市入党对象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一下简称“《意见》”),将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作为入党“硬杠杠”,不达规定标准者将被延长考察期限甚至取消入党资格。

    《意见》规定,具备志愿服务能力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在入党前和预备期内,参加志愿服务不得少于6次或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20小时。未达上述标准的,所属党支部将要求入党对象进行整改,达到相关要求方能发展成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整改内容主要是延长考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延长期内仍未达到志愿服务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将被取消资格。另外,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因违反规定被劝退志愿者身份的,所在党支部应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社会志愿服务内容包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大类。为保证志愿服务落到实处,实行志愿服务备案制度和公示制度,同时健全志愿服务专门网站---友爱港城网数据管理平台,开发了志愿者手机客户端,志愿者注册、招募、参与活动、时间记录全部通过友爱港城网操作,所有志愿者服务记录在网上都能及时查找、核对,确保志愿服务记录真实有效。

   《意见》规定,凡入党申请人经过考察后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对象的,应于1个月内在友爱港城网实名注册成为志愿者,未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得被列为发展对象。入党对象参加的社会志愿服务,均须是在友爱港城网上发布的活动。每次服务结束后,由组织活动的单位、团队为志愿者记录服务时间和表现,并在友爱港城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市委将推进志愿服务作为社会培育和建设的新常态。2014年集团公司共有30人注册成为志愿者,18名入党对象参加市文明办组织的美城行动,开展志愿服务累计达24次、近50小时。